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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城段先生反映:现在办咪表卡收取押金时,开具的是收款收据(相当于白条,只是加盖了公章),这不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应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
12345答复: 经市物价部门调查,湖州市交通安全保障服务中心咪表管理所于05年3月1日起对外办理咪表卡,并收取咪表卡押金10元。由于财政部门的发票每次只能领取一本(一本25份),前来办理咪表卡的人又较多,所以先使用了“收款收据”加公章的临时措施。凭此收据可前往该管理所(二环西路交警支队内)调换正式票据。目前押金收费已全部使用“浙江省湖州市统一收款收据”,并有“浙江省地税局票证管理专用章”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