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区业主也许都会有这样的经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对门的邻居突然变成了一家公司,楼下的车库改成了一个店铺。客人在这些公司“商铺”中进出,人们则将这些藏在小区里面的店铺统称为“楼中铺”。
楼中铺是个例还是普遍?
县城不少小区存在各种“楼中铺”
记者在县城部分小区转了一圈,几乎所有有车库的小区都存在车库改建商铺的现象,不少小区高层的窗子还贴着“XX公司”、“XX工作室”、“XX棋牌室”等字样。每个小区都能找到“楼中铺”的身影。早餐店、小菜场、办事处、公司、影楼、美容院、淘宝店铺、小超市……种类繁多,涵盖了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是交通好、配套足的大型小区,“楼中铺”的现象越是普遍。
时代新城靠迎宾大道一侧的商住楼,不少二、三层的窗户上都贴有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广告,货运公司、办事处、广告公司、特色培训、淘宝商铺……不少店家还仔细地画出了指路的地图。
祥溪花园北门,几个车库被改成了小商店、修理铺和棋牌室。而在小区西门的墙上更挂着一块广告牌——小区某幢的民宅内有个新开的针灸馆。
沿人民路商业广场往里走,不少单身公寓也成了“楼中铺”,其中以培训班、美容院、工作室居多。
记者发现,小区“楼中铺”主要有5种类型:仓库、饭店/旅馆、实体店铺、淘宝商铺、公司/办事处。公司、影楼、美容院等实体经营的店铺喜欢以开放式小区临街面的二、三层为落脚点。而淘宝店铺、由车库改建而成的小商店、饭店、仓库则多集中在封闭式小区内。
谁在开楼中铺?
新人创业、中小公司偏爱“楼中铺”
通过一番周折,记者联系到了一家影楼的老板小鲍(化名),小鲍的影楼就位于县城一小区的民用住宅内。“刚开影楼的时候,手头资金不多,就想到把店开在小区里。”小鲍的影楼开业已有段时间,生意虽也一般,但和临街商铺比起来房租便宜很多。他的影楼就是一间120平方米的三室户,打掉其中两个主卧的隔墙,改成了拍摄间,另一间卧室就成了客人的化妆间。
“我有好几间120平米左右的毛坯房,月租金1500元几乎没人愿意租来居住,基本都是租给公司的。”小鲍的房东谢先生说,不带装修的毛坯房普通人来说租来居住很不划算,所以他都是建议别人租来办公。
“同样面积的房子,小区里住宅的租金比写字楼便宜了近一半。”一位广告公司的老板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况且小区里水电费用和物业管理费都比较少,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才承担得起。”
“说是小区里的淘宝商铺,但我这里最多只能算半个店。”在安深花园,记者找到了周晶晶淘宝店铺。周晶晶原本在一家转椅厂做会计,利用业余时间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女装店,慢慢地她发现开网店比工作更赚钱,干脆辞了职专心在家经营网店。“目前还是以网络销售为主,如果客人有需要也可以直接到我家来挑衣服。”因为店铺小有名气,直接到周晶晶家挑衣服的客人也不少,她坦言,这样的经营模式帮她节省了很多成本。
小区“楼中铺”便民?扰民?
记者随机采访了祥溪花园、凤栖苑、宁馨花园、山水华庭、时代新城、广都嘉园、秋芦东苑、芬芳小区等小区的30余位住户,对于小区里出现的“楼中铺”,居民褒贬意见各占一半。
年过七旬的肖大爷对小区里的“楼中铺”意见很大,早几年,肖大爷隔壁的邻居将自家后院改成了小超市,但今年邻居将房子转租给开饭店的人后,肖大爷与老伴每晚都不堪其扰,“我和老伴年纪都大了睡得比较早,但是隔壁的饭店每天都经营到很晚,客人吃饭的吵闹声,吵得我和老伴无法睡觉,每次跟隔壁的店主反映时都说会注意,也没见声音小下来过。”
祥溪花园孙小姐家楼下车库改店铺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一开始是一个小超市,后来改成了奶制品专营店。“我觉得这些‘楼中铺’的存在其实挺方便小区老百姓的,不用跑很远,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东西。”孙小姐说她每天早上喝的牛奶都是在那买的。
“我们小区的10号楼基本上都租给了一些公司和办事处,真正住人的房子反倒很少,”凤栖苑的王小姐表示,“只要不太吵,不影响卫生环境她觉得在小区内办‘楼中铺’并没有什么不好。”
“我们小区一楼全部都是车库,但现在好点位置的车库都已经出租了。”某老小区住户王先生说:“车库租出去做生意,汽车反而都停在小区道路上,拥挤不堪,影响交通。”
私企老板胡大姐说,她在小区办公司好几年了,并没有业主反映公司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私营企业本来就举步维艰,如果不在支出成本上控制好,恐怕很多小公司都会办不下去。
采访中,一部分居民表示,如果小区内的“楼中铺”经营不影响其他人生活,基本能默许其存在。
“楼中铺”其实问题也不少
在小区的住宅开店也并非一帆风顺。小鲍告诉记者,由于租的房子房产证上写明了是住宅,营业执照没办法办理,他的影楼至今是个“黑户”。而像他这样的“黑户经营”在安吉并不少。
不仅仅是营业执照办理难,小区“楼中铺”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在住宅楼内办企业,居住与办公人员混杂,不便管理,往往会出现扰民的问题。部分从事餐饮的商铺油烟长期无人处理,经常造成小区下水道堵塞、油烟熏黑墙体,破坏了的小区环境,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
同时,小区“楼中铺”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每天有不同的人进出小区“楼中铺”,让其他业主失去了安全感。商业装修经常随意拆墙体,改线路、管道,导致住宅楼的整体结构遭到破坏,影响房屋的安全。
记者还发现,不少小区的毛坯房因租金低廉被附近开店的商户租用做仓库,虽然方便了商家,但因为没有配套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管理部门:若违反地址经营,依法取缔
在县城某小商铺云集的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小区内除了底商,其他房子都不允许改成商铺。但面对林立的小区“楼中铺”物业有些无能为力,不少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且出租给谁是业主自己的权利,物业无法干涉。物业公司的职能主要是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没有办法取缔小区内的“楼中铺”。
“说句实话,我们都知道小区里不少住房改成了商铺,也曾有业主已经跟我们投诉,但这些商铺都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我们物业想去管也没有权利啊。”大家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无奈地说。物业曾接到过“楼中铺”噪音太大扰民的投诉,因为没有处罚权物业只能找到被投诉的店铺进行协商。
记者从安吉县工商局了解到,由于《物权法》出台较晚,目前部分“楼中铺”所持的营业执照都是在《物权法》出台前办理的,属于合法的。但也有部分商铺存在违反地址经营的情况,一旦查实,将予以取缔。同时工商部门也表示,由于一些“楼中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性,这些店铺在营业过程中出现的扰民及环境污染情况必须由城管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律师:小区业主拥有“一票否决”权 但真正行使该权利的人极少
浙江浦源律师事务所王蕾律师表示,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利害关系人的最小范围是整栋楼的业主。“也就是说,整幢楼只要有一名业主向法院主张不同意,就可以‘一票否决’住改非。”话虽如此,要改变“楼中铺”林立的现状并没有这么简单,“事实上,在安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住改商’问题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王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