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银行信贷“紧箍咒”被不断收紧,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我市民间借贷现象十分常见,花样不断翻新,月息也从最早的2%、 3%一路飙升到7%、 8%,个别甚至超过了10%。
在高通胀、低利率的现实下,“高回报”的民间借贷吸引了众多市民,他们纷纷将资金从银行、股市、楼市及动荡不稳的大宗商品市场中搬出来,投入“放贷”的行列。
火爆的民间借贷潜藏着无限商机,它催生出一条巨大的民间金融的“食利链”。同时,民间借贷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民间金融又能否回到正常发展轨道?
记者调查
“当老板不如当债主”
个人与企业纷纷加入放贷大军
民间借贷,正从一种攀附亲缘和地缘之上的民间行为,逐渐转变为一个“击鼓传花”式的资金链条,传统借贷模式已被彻底打破,如今的民间借贷市场,渐成各类“食利者”的欢场。
吴先生是我市某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 3月份,他拿出30万元积蓄借给亲戚放贷,自那以后,吴先生每个月都可以拿到6000元的利息。“比我每月工资、奖金加起来还要多得多。”在吴先生看来,放钱“吃利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吴先生亲戚允诺给他的月息是1.5%,即民间俗语中的1分半利。即使不按复利也就是民间通常所说的利滚利来计算,月息1.5%的年利润也会高达18%。吴先生的亲戚还表示,如果吴先生肯持续存放满1年,则以月息2%结算,即每月6000元。“银行存满1年才3分5厘,折算成月息还不到3厘,当然是民间借贷更值钱。”
吴先生所代表的群体即为底层“食利者”。他们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放贷”的初衷只是想让手中的钱,有一个增值保值的途径,在他们看来,这跟其他投资无异。
普通市民都能看中市场“食利”,做企业的人很难无视这种状况。
据记者走访调查所知,不少条件较好的企业也经不住高息的诱惑,纷纷利用自己的闲散资金或者银行贷款,进入了“食利者”的队伍。“现在这个时候,当老板不如当债主。”在日前的一次采访中,南浔区一家纺织企业的负责人直言不讳,“就按月息1.5%算的话,年利润就接近20%,做企业的话还不一定就有。如果你跟银行融资,赚的钱可能还不够利息。”
据这位企业主透露,企业主们很容易就能加入这个“圈子”。因为他们手头有设备和厂房,可以“抵押贷款”。“而经过多次价格传导后,真正的融资者借到的都是高利贷。月息4分还要看情面,一般的都是六七分利。”
原因分析
利息逐步攀升催生民间融资“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据此计算,目前判定“高利贷”的警戒红线应该在月息2.19%左右,像上文所说的刘女士,其月息2分放贷已经无限接近于“高利贷”。
但记者在多方摸排后不得不承认,刘女士仍属于圈内“良心很平”的“二传手”,因为月息2%的民间借贷,“全湖州城里几乎没有了”。大量的中间食利者通过“击鼓传花”,将民间借贷利率推向月息4%、 6%、 8%甚至10%。
“法律规定归法律规定,民间约定俗成的‘高利贷’一般远超警戒线。”长兴县一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孟小姐告诉记者,在湖州当前的民间融资市场上,月息2分根本不算高利贷,月息4分才算勉强摸到门槛。
据介绍,目前我市民间借贷的还款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贷款时,借款方先将利息扣除掉,俗称“砍头息”,到期归还贷款数额;另一种基本上是本金加利息逐月还。两相比较,前一种是比较普遍的还款方式,比如客户贷款10万元一年,以月息3分计算,放款人先扣除“砍头息” 3.6万元,客户实际拿到手的只有6.4万元。等一年到期后,客户需要再还10万元。
而愿意付出如此高昂代价去借钱救急的,除了一些“火烧眉毛”的中小企业,就是一些被逼得走投无路的赌徒。像记者在采访中就不止一次听到:湖城银泰、观凤等商场里,“有个别老板娘赌钱比男人都凶, 500元一局的‘斗牛’眼都不眨。好几位老板娘都借了高利贷。”
尽管此类流言很难核实,但根植于民间的“高利贷”日趋大众化,却是不争的事实。比照湖城多家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开出的价码,目前有抵押的贷款月息在3%至4%,无抵押贷款月息低的高达5%至6%,纯信用贷款月息至少在8%以上,最高的月息达到10%。
巨大利益回报
银行“内鬼”甘当高利贷掮客
接受采访的多位金融“二传手”向记者透露,现在民间借贷市场活跃着很多金融界人士的身影,部分企业在银行吃了闭门羹,不得不转向民间融资。
记者发现,民间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民间的集资,包括从企业实体经济里转移过来的资金、社会的闲散资金等。而在“高回报”的诱惑下,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保险、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甚至是一些银行资金,也绕道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甘当“高利贷”的掮客。
我市某国有银行的一位信贷经理私下承认,一般的“地下钱庄”都和银行人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银行人士介绍客户去地下钱庄借贷,然后从中收取一定的息差作为回报。
银行手里有大量的客户,因为今年银行头寸紧张,导致部分客户从银行借不到钱。银行员工对哪些企业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非常清楚,而做资金拆借的民间资本并不清楚企业的风险,银行的推荐相当于提供了信用保证,民间放贷机构往往优先放给这些客户。“民间拆借其实都是跟银行合着做,银行的人在推波助澜,他们把项目介绍给做资金拆借的人,帮助推荐客户。”
尽管金融机构有着各类硬性规定,如果发现贷款用途不符,银行还可以收回、罚息。“但是钱是没有符号的,他们转过来转过去,银行根本没法跟踪。”一位信贷经理表示,大批银行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后,最终成为不同主体赚取利差的工具,对此银行却是束手无策。
“食利者”层层加息
融资链条上活跃着“二传手”
在“击鼓传花”式的民间借贷资金链上,活跃着大量的资金“二传手”。从某种角度来说,正是因为这一群体的存在,民间借贷才会超越早期攀附亲缘和地缘之上的民间行为,逐渐转变为一个“击鼓传花”式的资金链条。
资金“二传手”的一般生存模式是: A以1分月息把钱借给B; B又以1.5至2分月息借给C; C再以2.5至3分的月息,借给某民间高利借贷机构;最后,民间高利借贷机构又以更高利率借给D。而事实上,资金链条上的“二传手”数量普遍超过3个,只要资金链没有断裂,他们人人都是“食利者”。
刘女士是某银行的退休员工,有着多年的信贷工作经验。基于对金融市场的敏感,加上之前积累下的人脉资源,在去年底踏入了民间借贷这一行当。“今年上半年,我经手的资金超过500万元,从中赚取的手续费是5万元。”刘女士说,她经手的民间借贷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早先结交的客户,小部分则来自亲戚朋友集资。通常情况下,刘女士会以月息1分利向他们借贷,然后以月息2分利向企业放贷。
“在通胀形势越发严峻、信贷规模不断收紧的前提下,当好一个民间借贷的‘二传手’,我自己认为是对社会作出了贡献。”刘女士认为,亲戚朋友们手头的钱都不多,不抱成团就没什么大用。而通过自己对资金的成功“运作”,集资者赚到了更高的“利息”,中小企业则满足了资金上的需求。
今日快评
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不妨出台监管规定
■李 建
今年以来,央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随着银根的收紧,“钱荒”现象也随之而生。怎样看待企业缺钱、银行少钱、而民间借贷火爆的现象?
当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与银行6.56%基准利率间形成了巨大的利差时,民间借贷的利益链条也就“顺理成章”地形成了。
央行最新统计显示,上半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为7.76万亿元,而同期银行新增人民币贷款为4.17万亿元,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继续降低,而银行外资金已接近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
民间借贷则是这“半壁江山”的主力军,已成为中小企业和老百姓在正规金融渠道之外的有效融资补充方式。
因此,如何规范、疏导民间融资,让其阳光化生存就十分关键。对于金融监管部门来说,需要尽快明确民间借贷的“规则”,包括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融资双方真实确认的高利率行为的司法边界,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和监测等。
我们注意到,近段时间来,国内许多著名经济学家先后呼吁:尽快出台有关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或条例,科学界定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使民间融资法律更加明确。企业之间融资行为和融资双方真实确认的高利率行为应当明晰司法边界。加强民间融资的监测分析,建立监测通报体系,掌握民间融资的规模变化、利率演变、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将之纳入经济运行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