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报道 | > 消费与安全315专题 | > 湖州动态 |
固话套餐合同期已满,享受服务已停止,还需要办理套餐注销手续吗?南浔区练市镇的消费者朱先生最近就遇到了这个难题。2012年11月朱先生收到了一封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寄出的函,称朱先生拖欠电信话费2628元,滞纳金1834元,共计4462元。看着这封函,朱先生当场就懵了,近两年自己未办理电信业务,未享受电信服务,为何会突然产生如此一笔费用。
经查询,朱先生于2009年6月22日在电信办理了e9_融合版139套餐,套餐自2009年7月生效,合约期为两年。2011年2月消费者话费支付账户出现余额不足,5月电信因消费者欠费中止服务,6月底套餐合约期满。在这期间电信方面未通知朱先生及时缴费以及中止服务等相关事宜,合约期满后电信也未向消费者征询套餐续约意见,也未告知消费者需要注销才能停止收费。
练市消保分会受理后,与电信公司及发函的浙江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联系,电信称,消费者在套餐合约期满后未办理套餐注销手续,因此套餐仍有效,每月仍需缴纳套餐基础包139元。
练市分会认为,电信方面在2011年5月就中止了消费者的固话、小灵通和宽带服务,因此从6月开始消费者就不再使用电信业务,享受相关服务,未占用电信任何资源,而且电信也未告知消费者套餐期满后需要注销才停止收费,因此消费者不应支付自2011年7月起至今的套餐基础包费用。
经调解,消费者一次性向电信补交2011年2月至6月的话费,即合约期内所欠话费。
南浔区消保委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任何业务套餐时最好询问工作人员套餐合约期满后不再使用是否需要办理套餐注销手续,套餐停止使用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