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报道 | > 消费与安全315专题 | > 文字头条 |
●设密码,银行规定一旦被盗刷“持卡人负全责”;靠签名认证,一旦失卡很容易被仿冒签名盗刷
●银行业人士和律师建议:从现实国情出发,设密码仍是更好的选择
羊城晚报记者曾颂 刘薇 实习生王玲
23 日有媒体称, 银行内部人士透露“信用卡不设密码更安全”。理由是:不设密码,刷卡交易凭持卡人签名有效;倘若被盗刷, 说明商户没有认真核对签名,银行和商户都要承担责任。假如设了密码,对不起,这是您自己的责任,持卡人应承担全部损失。
这么说来, 广大持卡人是不是都该取消密码呢?
记者采访发现, 信用卡不设密码而被盗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获赔付,但手续相当麻烦。银行业人士和律师都建议,从现实国情出发,设密码仍是更好的选择。
认签名,被盗刷有得赔
有媒体称,有“银行内部人士爆料”,信用卡不设密码其实更安全。理由是:
如果信用卡仅凭签名消费, 如果发生丢失、被盗刷等情况,持卡人因保管不当要承担10%至50%的损失, 余下损失则由商家承担,因为商家有责任验证刷卡消费时的签名是否真实。
假如信用卡凭密码交易,那么根据多数银行的信用卡章程规定: “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 “若因卡片或密码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
在银行与持卡人因被盗刷出现纠纷时,法院会判持卡人负全责。
记者采访发现, 从银行规定的角度看,确实如此。
留密码,实乃中国特色
作为典型的拒用密码者, 网友“小女巫”说:“用签名方式消费,如被盗刷,找商家银行赔付很麻烦,还要打官司,但毕竟有得赔。用密码那种方式,一旦密码泄露,赔都没得赔。”
从网友反馈的情况看,信用卡“卡龄”较长的网友较信赖仅凭签名的消费方式; 卡龄短的则普遍选用“密码+签名”的方式。这其中存在“历史原因”———信用卡最初进入国内时, 普遍沿用欧美国家的签名支付方式,后来才慢慢发展出密码认证这种“中国特色”。
仿签名,商户核对难度大
银行卡“资深人士”更依赖“签名”,有没有道理? 羊城晚报记者就此向某国有大银行信用卡部主管请教,对方却持不同意见:“没有密码的卡,被人拿去就可以随便乱刷,很不安全,我自己一直都用密码。”
该人士表示,若信用卡被盗,盗刷者很可能模仿持卡人的签名去刷卡消费,商户核对签名的难度很大。“在国外,如果你冒充他人签名要判重罪,我们国家的法律还不够严厉。”
长期关注银行业的律师董正伟也持相似观点,他对记者说:“从国情出发,单纯依靠签名不大现实。”他表示,一方面不少持卡人把卡借给亲人、朋友使用,或者“公务卡”持卡人不一,这怎么核对呢? 收银员敢随便质疑消费者的签名真实性吗? 另一方面,“排队埋单时后面一大堆人催着,别说收银员有没时间核对,恐怕你自己签名也会极度潦草吧。”
密码VS签名谁更安全
用密码卡, 千万看管好密码;用签名卡,怕遗失不怕克隆
用密码还是用签名,拥趸们各有道理。记者拨打各银行热线电话询问建议, 接线员仿佛统一了口径似地说:“这要看您个人方便。”记者收集各方观点,参考相关案例,对两种认证方法的安全性作了比较。
信用卡的风险有三类: 一类是不慎遗失,被他人捡去盗刷;另一类是遇到“克隆卡团伙”,被技术复制伪卡;还有一类,是在线支付时中了病毒,或者被网站“钓鱼”(此时无论你用密码还是签名,都一样麻烦)。
对于遗失了信用卡,密码认证更加安全。卡片丢失而密码未泄露,被盗刷、克隆的风险极低;签名认证的,则可能被仿冒签名去消费,盗刷风险较高。
但是,假如遇上犯罪团伙,自己又不注意防范,密码就不那么管用了。犯罪团伙可能在高处偷窥,也可能在ATM 处装摄像头或在POS 机上动手脚, 把卡片克隆不算,连密码也搞到了。“钱袋子”只好任人宰割。若打官司,银行、商户会抬出“密码消费视同本人行为”的条款,持卡人难以获胜。
相反, 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最怕遗失,被人捡到卡,可能立马就被盗刷。当然你可以通过“失卡保障”来追回损失,但是请注意:第一,如果没有及时挂失,超出一定时限的盗刷得不到赔付;第二,赔付手续繁琐,往往要让公安介入,甚至对簿公堂。
若签名卡遭恶意克隆,则更容易追回权益。因为商户必须核对签购单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如被盗刷,只需证明不是自己亲笔签名,就只需承担保管不善的部分责任,举证还相对容易,因为笔迹可以鉴定。
简言之,密码认证更不怕丢,但怕“克隆”,签名认证则相反。
设了密码就不赔,银行定“霸王条款”?
律师称,如有证据证明信用卡被“克隆”盗刷,银行把责任全部推到持卡人身上“显失公平”
目前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具有“失卡保障”功能。举例来说,假如你不慎遗失一张招商银行的普通信用卡, 只要在48 小时之内挂失,理论上不存在风险,因为挂失前48 小时之内, 信用卡被盗刷银行将予赔付,每年赔付上限为10000 元。
但是几乎所有银行都规定:假如这张卡设了密码,持卡人要承担全责。
律师董正伟说,“银行也有它的道理,比如你把卡借给朋友刷,只认密码就比较方便;银行也怕你刷了卡但不认账。另外,司法上看取证也很困难。如果是签名认证,你自己的签名可以作为证据。”
但是董正伟表示,银行设定的这项条款不能“一刀切”解读。比如卡片被“克隆”盗刷的,只要有确凿证据,银行就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持卡人身上,“这显失公平,法律上不承认。”董正伟认为,该条款“从形式上看就是霸王条款”。
董正伟透露,目前关于信用卡被盗刷后的责任划分,国内还没有哪部法规可依据, 因此一旦出事, 就会出现持卡人、银行、商户三方扯皮、谁都不愿承担损失的局面,这对于持卡人颇为不利。
支招:密码卡遭盗刷,自刷求证据
有网友针对密码认证的弱点支了一招:卡遭“克隆”后,一旦被盗刷收到消费短信, 就立马到最近的商户那里刷卡买东西。其奥妙在于:在短时间内,同一张卡不可能在相隔较远的两地同时消费,你就因此得到了卡被盗刷的确凿证据,向银行追责时手握筹码。
困惑:我们想要双保险,可以吗?
不少网友的共同观点是:最好用“密码+签名”的双重保障,以密码做主,签名作辅助判定。这也是目前银行普遍提供的认证方式。有案例显示, 有持卡人的“密码+签名” 信用卡被盗刷7000 多元,后经法院判决商户赔偿70%的损失,原因是商户没有仔细对比签名, 此处“签名”验证也发挥了作用。
但是,“密码+签名”是否真是“双保险”? 目前在网上仍有不少网友表示担忧。因为只要用了密码,就逃不出银行规定的“密码消费视同持卡人行为”条款,仍会发生扯皮。因此,如果用的“密码+签名”,关键在于法院怎么判,是认同信用卡章程的免责条款? 还是认可签名作为“辅助手段”的效力?
名词解释:失卡保障
失卡保障是发卡行为持卡人提供的用卡安全服务。持卡人在失卡后,只要及时向发卡行挂失并履行相关手续,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无须承担挂失前48 或72 小时(不同的银行政策不同)内所发生的卡片被盗用的损失。注意:不是所有银行都提供此服务,提供失卡保障的银行对于不同等级的卡片可保金额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