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13/2012-00226 | 成文日期: | 2012-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公安局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由湖州市公安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公安局栏目和湖州市公安局网站(www.hzgaj.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湖州市经济开发区青铜路29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252063)。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建设和日常督查落实等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公安局目录下共留存信息618条。此外通过链接市公安局、市交警网、市消防网等三个门户网站分别上载主动公开信息3263条、133条、120条。2011年,上述三个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589.9万余人次,其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为382.5万,月均近31.9万人次。2011年,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回答群众通过局长信箱、在线交流、在线咨询、民意窗等栏目提交的咨询和办事诉求共计1980余件,上述三个门户网站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共计165.5万余次,其中机动车交通违法查询147.2万余次。此外,“平安湖州”新浪和腾讯微博共有粉丝近33万名,2011年共通过微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8条,群众评论2483条。
此外,市公安局还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书面告知相对人、板报宣传、发放资料、上门走访、举办座谈会及警营开放等各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向社会各界公布涉及公安职能的政府信息,全年市公安局举办新闻发布会16次,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6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符合《条例》标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应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但根据《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我局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如信息公开申请人选择邮递方式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我们将酌情收取邮递费。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及直属机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市公安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依托了湖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警务e广场”这一平台,我们在增强执法透明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步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程度和内容离《条例》要求和社会需求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便民,公开时效还不够及时,查询检索还不够便捷。
下一步将围绕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应公开信息;二是加强网络发布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把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警务e广场”作为发布信息主平台,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增强网站信息的查询检索功能,创新推出信息订阅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围绕工作流程、信息时效、信息质量等重点实行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操作人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