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3年2月6日
发布人: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 杨新初
2012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作为当务之急,把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作为重中之重,把帮扶企业、保障民生作为关键之举,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具有湖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回顾2012年,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和特色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助推各项决策落实到位。开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浙(湖)商创业创新、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50个,提出监察建议112项。围绕市委“八大专项行动”和“工业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深入开展惠企减负阳光工程、审批改革深化工程、专项检查破障工程和督评提效满意工程,全力创优发展软环境。认真做好援疆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市对口支援阿克苏地区柯坪县的项目建设及援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紧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派驻廉政监察组工作,开展廉洁谈话610次,纠正建设项目在工程质量和工程变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1个。
(二)深化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优作风优环境,新形象新业绩”为主题,切实加强换届后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实施“走千村、访农家”、“进千企、解难题”、“市领导联系推进集聚区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干部大接访”等8个专项活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共走访行政村985个、农户50.85万户、企业3606家,帮助解决问题14180个。加大对各级机关和窗口单位的明查暗访力度,认真受理对“懒、庸、散”问题的投诉,全市共实施效能责任追究120人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积极配合市委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台及时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网址、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纠顶风违纪、变通执行等行为。
(三)强化教育监督,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针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后的实际,深入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等读本和电教片。举办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对新提任的10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分期分批接受教育,接待参观单位222批13395人次。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在《湖州日报》开设“勤廉湖州”专版。推进廉政文化“6+1”示范点建设,申报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7个,市级示范点61个。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谈一述”等制度的贯彻执行。2012年,市、县(区)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57人次,对525人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9人实行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190人次。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较为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负责人实行专项约谈。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和会务开支,加强预算管理和指标控制,确保实现“零增长”。抓好礼金、礼券、礼卡上交和管理工作,全市党员干部主动上交“三礼”157.68万元。
(四)注重源头预防,着力拓展防治腐败领域。以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任务为重点,加强体系建设项目化管理,健全完善具有湖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创优行政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29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县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积极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共完成交易项目8373批次,总交易额167.8亿元,政府采购节资率20.7%。制定《湖州市市级部门限额以下工程发包办法(试行)》,开展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89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295个。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目录,积极发挥112个党务公开联系点作用。
(五)坚决惩治腐败,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65件次,立案298件32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件4人,乡科级干部27件27人;结案3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30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18.76万元。深化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0件,涉案金额692.71万元。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我们正确处理严厉惩处与规范办案的关系,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认真实行典型案件调查、总结和剖析建议“一案三报告”制度,推动治本和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六)坚持惠民利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全市共建立阳光电子政务公开平台299个,网上办事大厅132个。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实行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医疗服务用药等8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各类事项1169项。加强公路“三乱”明查暗访,查处了一批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坚持治乱、减负、服务并举,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坚决查纠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健全农民负担源头监管长效机制,连续五年获得全省减轻农民负担专项考核优秀。扎实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663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深化“行风热线”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声、屏、网、报“四位一体”行风热线播报机制,“行风热线”共办结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363个。
(七)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推进农村“三资”网络化管理,构建县、乡、村三级联网的“三资”管理平台,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以全省加强村级便民服务、村务监督和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开展“1+1”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力度,努力实现从“村村有”到“村村强”的工作目标。2012年,全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办结各类服务事项48.33万件,标准型以上占比93.4%。制定《关于对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注重发挥村监委在程序监督、事前监督、实时监督、全程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全市村监委共纠正违反决策程序218次,纠正不合理村务公开320次,发现村级项目建设问题137个。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呈现了良好发展势头。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向一贯重视、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新的一年里,市纪委监察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紧紧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创新思路、载体、举措,深入推进“阳光湖州”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