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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士官人才保留工作
发布日期:2014-12-04 字号:[ ]


  总参谋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各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部队战斗力建设需要的骨干人才选准留住。
  通知指出,当前,军队建设对士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士官选取作为士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这支队伍建设质量,对基层部队建设特别是战斗力生成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各级一定要着眼能打仗、打胜仗要求,牢固树立抓人才保留就是抓战斗力建设的观念,切实把做好士官人才保留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最大限度地保留骨干人才。
  通知要求,要健全落实骨干人才保留的政策措施。各级要认真学习理解军委、总部有关士官人才保留的政策规定,结合今冬选取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落实士官优先选取和硬性保留措施:对获得国家和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军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参加师旅级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前三名的,优先选取为士官;对参加预选士官培训、升级培训的士兵,凡考核合格的一律予以选取保留;对大学毕业生士兵、直招士官和院校职业技术教育毕业学员,除按规定高定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外,原则上保留至服役满12年以上;对服役期满因编制限制不能选取晋升的主战岗位骨干,经具有选取批准权限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审核同意后,可选取晋升为高一级士官;对部分单位超编的士兵实行调余补缺,符合选取晋升条件的,可在所在单位选取晋升后,由军以上单位司令部机关统一调整到缺编单位。
  通知强调,要积极营造吸纳保留人才的良好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把严格管理与关心关爱有机结合起来,想方设法解决广大士官的现实困难,细化完善士官请销假、探亲休假、留营住宿等日常管理规定,着力纠治当前基层士官反映强烈的休息时间被占用、公寓房被挪用、手机违规限制不让用、公差勤务过多等问题,坚决废止“土政策、土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士官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他们的服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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