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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算工伤?
发布时间:2014-07-11 09:10 信息来源:湖州日报 字体:【

  邹先生致电:我是外地来湖的务工人员,因为工作的性质存在受伤的可能性。我想咨询什么样的情况下受伤才算工伤?
  热线回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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