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致电:我准备申请注册商标,不知注册商标是否有时效的? 热线回复: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