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前段时间,我在南浔镇某干洗店干洗了1件衣服, 3日后拿到衣服后发现衣服染色严重,但商家只承诺补偿干洗费20元,我现在该怎么办?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从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浔镇分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解,发现王小姐在委托干洗店洗衣服时,双方没有签订衣服的“保价”协议;同时由于王小姐未保存当时购买该衣服的购衣凭证,故衣服价值无法确认,双方对衣服价格存有争议。
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同时向商家说明了相关法律,依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按洗涤费用的20倍予赔偿。赔偿后,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需要保留损坏衣物的,经营者可减少30%的赔偿额”,经过调解,干洗店赔偿王小姐400元,衣服归干洗店所有。
南浔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对于洗涤价格较高的衣物时,尽量签署保价协议,并且注明洗染后的质量要求。(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