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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丈夫拒不支付补偿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12-01 09:40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市民夏女士致电党报热线:我和前夫都是德清县某村村民, 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有个孩子,2010年我们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房子、债务都归前夫,我自己解决住房,他还要补偿我5万元,结果他拖着一直不肯给,法院都判了,他也拒不执行,怎么办?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德清法院,夏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据了解,夏女士和前夫在民政局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以保护。法院也确实判决前夫应支付夏女士补偿款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夏女士前夫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传唤他到法院,无论执行法官怎样以案说法,苦口婆心做思想引导工作,夏女士前夫始终置之不理,态度十分恶劣。“就是没有钱,法院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此后,夏女士前夫更是将法院电话屏蔽,让执行法官无法联系上他。
  目前,针对被执行人无理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已经辗转多个部门对其前夫的财产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不久,执行干警上门执行的过程中,夏女士前夫发觉有敲门声立即翻窗逃跑,最终被执行法警围在养鸭棚内得以抓获。”执行法官表示,鉴于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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