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魏女士致电党报热线: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人们总是说在选购商品或者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证据,那么消费证据到底指哪些呢?具体要保留些什么?
党报热线回复:针对魏女士的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市消保委。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为保障购买商品的质量应收集和保存好4个方面消费证据: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其中,发票是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只要发票的形式和内容有效,它就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消费者就应该拒收。
其次,保修卡是方便消费者维修产品的凭证。非易损坏商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要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修理时间、维修项目、修理人员姓名。工作人员提醒,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另外,合格证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家电用品、摩托车等大件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