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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军区军地重要合同签订先经法律部门审核
发布日期:2015-06-08 字号:[ ]


  今年以来,新疆军区法律顾问处先后审核涉及采购、租赁等方面的合同1300多份,避免了潜在的法律纠纷,有效维护了部队合法权益。新疆军区法律顾问处主任王文兴告诉记者,这是军区党委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的一个缩影。
  以往,新疆军区所属部队在进行物资采购、营房建设、空余房地产租赁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法律合同时,由于少数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签订合同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队规定的现象,为依法维护部队合法权益留下隐患。为此,军区党委在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过程中,把依法审核合同纳入部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出了“只要涉及军地合同之事,都要到军区法律部门进行咨询,凡军地来往的相关经济、采购、租赁需要签订合同的,必须先通过军区法律部门审核,未经法律部门审核签字的,军区党委会不予研究”的规定。
  去年以来,军区法律顾问处先后审查规范不正规合同2700多份,纠正、修改和处理有问题合同1300多份,为部队挽回潜在经济损失千余万元。同时,军区法律顾问处还全程参与军区各项目招标方案的拟制和合同的审核,新签订的千余份营房建设和大项物资采购等合同正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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