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军区日前会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企业武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要求设立武装部、编有民兵队伍的企业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并责令一家设立武装部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民营企业重新申请报批。
陕西省拥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逾百万家,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达75%,国防动员潜力巨大。近年来,该省军地着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武装工作,有效破解了“有编无兵、有兵无编,编非所用、训非所用”等难题,但同时,少数非公有制企业也出现了武装工作制度落实得不够好、民兵组织重建轻管等问题,个别企业热衷于设立武装部、组建民兵队伍,对民兵教育训练抓得不实,有“装点门面”的倾向。
“民兵既是国防后备军,又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设立武装部、建立民兵队伍,必须始终把党管武装摆在首位。”基于这一认识,该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主要领导牵头的非公有制企业武装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武装工作进行检查,并扎实开展清理整顿,确保党管武装制度在基层末端落实。
记者在清理整顿表上看到,该省着重从党管武装制度落实、专武干部考察任用、民兵政治考核和民兵队伍的训练、管理、使用等多个方面展开检查。同时,该省军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联合作出规定:在企业编建的民兵组织中,军事主官由企业行政负责人兼任,须为正式党员,政治主官由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新设立企业武装部需经当地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联合审查把关,逐级报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审批;专武干部考察任用以正式党员为基本政治条件,由辖区军事机关会同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再由人武系统的军政主官联合下达任职命令。
在此基础上,该省要求县级人武部对非公有制企业民兵队伍实施常态监管,及时了解掌握民兵队伍情况;民兵服装和标识由县级人武部、基层武装部统一保管,编兵企业不得私自购买民兵服装标识、存放民兵武器装备;民兵动员使用需严格遵照审批程序和指挥权限,企业不得动用民兵进行与民兵身份不符的任何活动。
目前,该省军地已对全省设有武装部和编有民兵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并明确责任人;凡不符合设置武装工作机构条件的企业,一律先撤销所设武装工作机构,待其符合条件后再申请报批;对任免程序不规范的企业专武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考察,重新报批任命;对民兵教育训练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责令其立即纠正,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建强民兵队伍,确保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推动企业民兵建设创新发展。
高度负责严抓严管企业武装工作
着眼加强新形势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武装部、配备专武干部、编组民兵队伍。这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使命的需要。但是,少数非公有制企业虽然设立了武装部,可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却没有跟上改革创新的武装工作步伐,存在着国防意识不够强、履行国防义务能力不够高、武装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少数民兵队伍建设不达标,个别民兵队伍甚至出现“虚拟化”现象。这一方面显示出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抓武装工作经验不足,另一方面也凸显出组织领导管理需要强化的问题。因此,各地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精神严抓严管企业武装工作,在企业武装机构的设立、专武干部考察任用和民兵教育训练管理、动员使用的审批等方面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确保企业武装工作健康发展,确保民兵队伍坚决听党指挥,关键时刻能够圆满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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