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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边境管理条例提升依法治边水平
发布日期:2017-02-04 字号:[ ]


1月10日上午,3名游客在中越边境河口口岸游玩时,一时兴起,准备在界碑上涂鸦标注“到此一游”,被途经此地的云南河口县河口镇村民及时制止。除了向游客讲解“涂改、刻画界碑”是违法行为外,村民随后还将这一事件报告给河口县外事办。“有地方法规助力,军民合力管理边境更为有序了!”欣闻此事,云南省边防委办公室参谋闫宁强倍感兴奋。

闫宁强口中提到的地方法规,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记者仔细阅读发现,该条例明确了云南各级政府、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及公安边防、边防委员会等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对国界、出境入境、进出边境地区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了细化,对军地管理边境的保障服务、个人和单位在边境活动违反条例的法制责任等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比如,禁止在边界线我方一侧一定范围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或者设施,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居民入境停留、进行临时劳务用工、通婚的,应该分别办理相应手续。

云南省与越南、老挝、缅甸3个国家毗邻,边界线长约4060公里,有25个边境县(市),边境管理工作繁重。因目前国家尚未出台边境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边境管理体制机制运行中不可避免出现诸多困难。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该省于2013年初启动了边境管理立法工作。经过对涉及边境的8个州市、25个县市以及边境一线的边检站、边境通道等进行实地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形成了《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草案)》。2016年12月15日,该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

“地方法规助力,筑牢了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边境防控体系。”蒙自军分区司令员柴勇告诉记者,该条例施行后,军地涉边单位依法管理边境,不仅使职责交叉配合不力、服务沿边开放水平不高等问题迎刃而解,还从根本上遏制住了涉边事件易发多发的势头。据统计,今年1月第1周,云南军地依照该条例妥善处置了涂鸦界碑、非法出入境等涉边事件20余起,较好地维护了边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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