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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08 15:27 字体:【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7年8月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环保部《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环发〔2015〕13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完善政策措施,引导绿色生活实践,培育绿色生活习惯,促进绿色消费行为,加快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促使绿色生活成为公众的主流选择,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力争做践行“两山”重要思想的样板地、模范生,奋力率先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二、基本原则
  1.理念引领、夯实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2.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3.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创新政策机制,引导推广节能环保产品,促进绿色消费需求。强化政策支持,丰富活动载体,积极打造生活方式绿色化亮点工程。
  4.典型示范、全民参与。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公众养成绿色生活习惯,形成人人遵守生态文明规定、人人参与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公众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理念明显加强,践行绿色生活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绿色生活习惯基本养成,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
  1.强化舆论宣传。从日常生活中节水节电节材、垃圾分类投放、绿色低碳出行、餐饮光盘行动等公众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活行为入手,实施浸入式、互动式宣传。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开设生活方式绿色化专栏专题,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规定,提高公众对绿色生活的知晓率和自觉性。发挥湖州在线、湖州发布、爱湖州等新媒体集群优势,扩大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生活方式绿色化内容纳入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生态文明日、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爱护自然光荣、崇尚节俭光荣、践行绿色低碳光荣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生态文明办、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市科协)
  2.加强教育引导。将生活方式绿色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职工培训体系,普及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知识和方法路径,使之成为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发挥大中小学生的社会影响作用,将生态教育融入课堂教育内容和课外实践活动,修编中小学生态文明教材,整合市内大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资源,组织开展“文明出行、低碳环保”“绿色消费、节俭养德”等专题活动,增强大中小学生绿色生活意识,成为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时代先锋。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带动辐射作用,从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绿色生活宣传教育、绿色生态项目建设等层面传播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引导青少年珍惜自然、关注生态、参与环保。发挥妇女组织的特点优势,组织妇女参与绿色文化体系打造、绿色经济体系构建、绿色生活环境营造,引导妇女和家庭参与绿色发展,共创绿色生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
  3.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生活方式绿色化宣传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宣传资源,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在网络、报纸、电视三方联动基础上,构筑统一的绿色生活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各类宣讲团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推动绿色生活理念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实行上下联动,采用文化下乡、乡村春晚等形式扩大影响力,让绿色生活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
  (二)开展专项活动,培养绿色生活习惯
  1.实施垃圾分类。在党政机关,居民社区,学校、科研、文化、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设立便民回收点,引导公众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制定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和街道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垃圾分类教育力度,开展中小学生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探索“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引入市场化模式。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2.鼓励绿色出行。打造高品质公交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提升公交分担率实施方案,到2020年,公交分担率达到25%以上。编制城市公交专用道规划,推进公交优先通行系统建设。优化公交网络,形成“大站快线+区间干线+区内支线”的分区分级公交网络布局。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公交运输装备绿色化。推广应用掌上公交,扩大电子站牌覆盖面,提升公交智能管理水平。优化自行车布点,方便公众选择自行车出行。制定出台旅游绿色化实施意见,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出游,设计适合游客活动的健身步道或骑行的自行车道,满足游客健身养身心理需求。推行电动旅游船和新能源旅游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委、市体育局)
  3.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发挥市绿色环保协会等志愿服务组织的力量,实行环保服务积分兑换公益化福利制度。开展环境友好使者、少开一天车等环保公益活动。推行合理控制空调温度行动,对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外,要求室内空调按规定设置温度。倡导广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推行“光盘”行动,大力宣传科学用餐,提倡健康合理消费。建立提醒提示制度和节约奖励机制,引导合理点餐文明就餐。开展督查劝导活动,曝光批评不文明餐桌行为。减少星级宾馆、连锁酒店“六小件”等一次性用品的免费供应。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执行“限塑令”,减少包装物消耗。(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文明办、团市委、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
  (三)引导绿色消费,拓展绿色消费市场
  1.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大力推广节能家电灯具,鼓励公众选购绿色节能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饰材料。推广环保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推行光伏进家庭。鼓励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2.扩大绿色消费市场。鼓励建设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支持市场、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利用社区广场开设跳蚤市场等,方便群众交换闲置旧物。组织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提供商开展对接,促进绿色产品销售。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和销售网络,通过电商平台向农村提供绿色工业品和向城市提供绿色农产品,丰富绿色产品服务种类,拓展绿色产品消费市场。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
  3.规范绿色消费秩序。推行绿色标识、低碳、有机产品认证,落实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加快能效标识监管。制订绿色市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绿色旅游等绿色服务评价办法。建立绿色产品营销体系,加强对绿色产品的监测、监督和管理。倡导不购买保护动物皮毛制品。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决抵制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等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
  (四)加强激励约束,构建绿色生活政策体系
  1.完善差别政策。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更好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杠杆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研究出台支持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以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促进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等的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金融办、湖州电力局、市人行、市保险协会)
  2.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加入绿色行动,运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绿色消费,激励公众消费绿色产品,形成有利于绿色消费的良好环境。加大垃圾分类补贴力度,实行有奖分类、积分兑奖等方式,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3.实行政策激励。对牵头制定绿色产品团体标准的单位实行与制定行业标准同等的奖励政策。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和上级政策支持。鼓励公众举报污染环境和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及毒驾酒驾、加塞、逆向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车或右转、开车用手机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质量技监局)
  4.严格制约措施。对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且不听劝阻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在树林、地面、杆柱、建(构)筑物、道路附着物或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依法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农贸市场内经营户擅自超出摊位、店面经营,并未按要求收集、处理垃圾的,责令农贸市场举办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居民未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废弃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要承担代为清理所需费用,并依法处以罚款。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行为,公开处理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培植生态文化,凝聚践行绿色生活合力
  1.弘扬生态文化。组织文艺骨干进行采风活动,挖掘丝绸文化、溇港文化、桑基渔塘文化等传统生态文化,创作一批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电影、电视、戏剧、公益广告、书法、绘画、漫画、摄影等生态文化宣传品。开展“文化走亲”“农民艺术节”等演出活动,将生态文明元素纳入演艺节目,广泛宣传绿色生活。充分利用老年协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以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为主题的生态文化系列活动,将绿色生活理念植入语言类节目、作品和专题讲座。在各行各业发展一批关注生态、热爱公益的绿色生活代言人,培育一批生态文化使者,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大学生社团开展各项环保公益活动,担当起宣传生态文化的职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文联)
  2.开展绿色创建。围绕绿色生活广泛开展绿色家庭示范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绿色商场等系列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探索推动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建设,为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提供行为规范。利用“韵海展窗”“韵海影院”等展览平台,开展生态文明摄影展、书画展等展示活动,播放生态文明建设、生活方式绿色化等影片视频,传播绿色生活的科学知识和实践方法,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道德素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妇联、市文联)
  3.推动公众参与。落实《湖州市促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办法(暂行)》《市民生态文明公约》,组织开展“湖州生态文明日”“生态文明、我们先行”等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等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不断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办、市级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协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形成有序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统筹协调,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方案,科学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研究建立统一、科学、标准化、操作性强的生活方式绿色化评价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评价考核指标,推动形成绿色生活导向。
  (三)开展试点示范。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创新实践。在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空调控温等领域开展试点,率先突破、形成示范,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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