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7年,全市各县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发展、保资源、保民生、保生态”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保护理念,坚持常规与创新相结合,坚持整体与重点相结合,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较好履行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州市2017年度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湖保耕办〔2017〕2号)规定,经市政府综合考评,现将2017年度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长兴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人民政府
南浔区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德清县人民政府
吴兴区人民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