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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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 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10 17:19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7年,全市各县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发展、保资源、保民生、保生态”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保护理念,坚持常规与创新相结合,坚持整体与重点相结合,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较好履行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州市2017年度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湖保耕办〔2017〕2号)规定,经市政府综合考评,现将2017年度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长兴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人民政府

  南浔区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德清县人民政府

  吴兴区人民政府

  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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