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在第十三届全运会上,我市体育健儿奋力拼搏,共获得3枚金牌、6枚银牌、6枚铜牌、3个第四名、8个第五名、3个第六名、4个第七名和3个第八名,取得了竞技比赛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创造了参加全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为浙江省代表团圆满完成参赛任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弘扬团结拼搏、勇创佳绩的体育精神,激励我市体育工作者更好地备战决战第十六届省运会,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长兴县体育局等3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祁红等2人记个人三等功,给予骆勇等10人个人嘉奖。具体名单如下:
一、集体三等功(3个)
长兴县体育局
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二、个人三等功(2名)
祁红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中级教练
邵旭东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中级教练
三、个人嘉奖(10名)
骆 勇 原湖州市网球中心主任、高级教练
周国琴 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副校长、高级教练
郑忠勇 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中级教练
于 健 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中级教练
杨性蛟 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中级教练
章忠富 长兴县体育局副局长,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校长、高级教练
杨 兵 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高级教练
郑必笋 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中级教练
万 春 安吉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初级教练
习双兵 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副校长、中级教练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