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构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09:12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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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湖编〔2018〕1号)精神,设立湖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机构印章。
样 章
湖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3092061-70829-1-2018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