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商标强市”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湖州市“商标强市”战略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发挥商标在集聚要素、整合资源、增加产品附加值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工商标字〔2017〕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湖州品牌竞争力为目标,以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理念和举措,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服务保障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管理、服务和执行体系,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市场价值以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主推、企业主创的工作机制,形成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快实现“商标强市”。
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国内注册商标达到65000件(其中农产品商标达到7600件、服务商标达到8100件),市场主体与注册商标数量比达到5:1,国际注册商标达到46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20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达到40件;实现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业重点企业及各个产业集群、特色精品农业发达乡村至少拥有1件自主商标,具有一定规模的出口型生产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至少拥有1件注册商标;进一步增强商标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达到16个,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达到7个、示范企业达到25家;支持企业运用商标专用权融资,每年实现商标质押贷款总额3亿元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区域品牌培育计划,打造高认知度的城市品牌形象
1.加强湖州城市品牌形象打造。引导注册和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对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建档立库,积极引导基地内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联合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支持产业集聚区以行业协会名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以行业协会公用品牌抱团方式参展参会,开展对外宣传交流,切实增强产业集聚区品牌声誉和档次,更好发挥产业集聚辐射功能。树立“品牌湖州”发展理念,整合商标品牌公共资源,加大“天下湖品”“南太湖”等区域品牌的打造力度,通过三年努力,培育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特色区域品牌1-2个、县级特色区域品牌每个县区各1个,树立城市品牌形象。
2.加强重点产业自主商标建设。鼓励产业集聚区申报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重点支持织里童装、南浔木业、长兴蓄电池等已认定的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形成品牌规模效应,增强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大企业竞争的实力,更好地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以高知名度品牌带动整个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形成催生自主品牌成长、知名品牌引导产业集聚的连锁效应,延伸拉长产业链,进一步释放产业集聚区辐射能力。通过三年努力,新增驰名商标3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5个。
3.加强对品牌发展的科学指导。与相关大专院校联合筹建湖州商标品牌发展研究院,重点加强我市区域性品牌培育发展的规划和路径设计等工作,开展我市特色行业商标品牌体检活动,发布我市年度商标品牌发展报告。组建由具有知识产权实务经验的律师、相关代理机构资深从业人员、大专院校老师和知识产权监管人员等组成的商标品牌专家顾问团,以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指引,发挥专家顾问团成员的专业特长、业务经验、岗位履职等优势,积极宣讲企业品牌建设思路,解决商标疑难问题,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加快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大力推进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
(二)实施“一镇一品”创建计划,促进特色小镇的商标品牌建设
4.加强小镇名称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吴兴美妆小镇、安吉天使小镇、吴兴原乡蝴蝶小镇、太湖蜜月小镇等特色小镇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展特色小镇名称及图形商标注册工作,确保我市特色小镇冠名的唯一性,提升我市小镇经济的社会辨识度。通过小镇名称及图形商标注册,进一步统一小镇特色产品、旅游观光、公共服务的标识标志,加强小镇品牌形象与规划设计,为特色小镇扩大社会宣传,打响特色品牌,提升影响力和美誉度提供基础保障。通过三年努力,新增特色小镇名称及图形注册商标18件。
5.强化小镇特色产业的品牌培育。鼓励特色小镇的智能电动汽车、新能源、智能电梯、特色旅游等主导产业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形成品牌凝聚力,凸显品牌价值。在特色小镇产业品牌培育服务上,引导有实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行业协会有效对接,加强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宣传,推荐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供近距离专业服务。建立与专业知识产权机构的有效沟通与协助机制,以商标品牌为抓手引领特色小镇相关产业提升发展。通过三年努力,新增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乡镇3个,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
6.提升小镇特色企业的品牌意识。选择特色小镇的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名品战略,制定梯队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依托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形成特色小镇、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建立以商标为主要抓手的“名品”工作推进机制,在品牌运作、品牌提升、品牌宣传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协会专业组织作用,打造品牌建设的“快车道”。通过三年努力,新增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15家。
(三)实施注册商标增量计划,增强我市市场主体的品牌意识
7.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基数。坚持乡镇品牌指导站工作模式,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推动商标工作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商标工作助力农民增收、企业转型、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通过商标品牌运作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商标兴农。通过三年努力,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2000件。
8.消除制造业重点企业“无标”情况。助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在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和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时尚精品四大传统优势产业中,指导尚无自主品牌的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消除重点企业“无标”情况。通过三年努力,新增制造业注册商标19000件。
9.加快现代新型服务业商标注册数增长。在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建设湖州特色服务业品牌,重点在精品景区、特色餐饮、原创动漫、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商业连锁、房地产开发、广告、工业设计等行业推广商标注册和运用,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形象和商标品牌。有序推进金融、科技、信息、中介和社区服务等行业的商标注册。通过三年努力,新增服务业注册商标2000件。
10.扶持小微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支持小微企业加入行业协会,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依托集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鼓励小微企业从集体商标品牌过渡到自主个性品牌,注重自主商标的注册应用,从产品生产、标准、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全方位帮助小微企业走商标品牌建设之路,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通过三年努力,新增小微企业注册商标4000件。
11.实施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大力宣传“营销未动,注册先行”的理念,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和指导,积极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海外品牌扩张能力。鼓励企业将贴牌加工与创设自主品牌结合,逐步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例。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国外展销会、洽谈会等平台“走出去”,提高产品知名度,赢得国际市场竞争主动权。通过三年努力,新增国际商标600件。
(四)实施知名商标保护计划,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12.创新商标保护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省“助力‘三名工程’企业省市县联动执法行动”试点城市优势,加强省、市、县区上下联动,摸排一批有商标维权需求的“三名”工程试点企业,分析排查案源线索,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涉及外地的案源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查处。启动全市成长型商标品牌防御性保护工作,做到工作端口前移,提前介入指导,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使用商标品牌,增强企业的商标品牌保护意识。
13.完善商标保护内外协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海关等单位的执法协作,建立商标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执法和监管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鉴定认定等方面加强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细化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提高办理移转案件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联系与协作,支持我市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探索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救济渠道,为企业提供商标维权国际化服务。
14.继续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充分发挥全市商业主渠道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示范作用,在商场、超市及实体市场深入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引导经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和自律机制,严格审查入驻商户的合法身份、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以及正当进货渠道的有效凭证,并建立商户商标档案,从源头遏止商标侵权行为,不断提高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的覆盖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方位、多领域地构建我市商标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商标知识产权领域的监管工作,为我市“商标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各县区(含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下同)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商标强市”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商标强市”有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对商标品牌培育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对首次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奖励30万元;对新行政认定的省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新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分别奖励10万元;对企业取得商标国际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等的,给予核定费用50%资助(包含国际及省补助),同一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市本级补助资金分别在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工业强市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开放型经济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区要加大对“商标强市”战略的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扶持制度。
(三)建立考核机制。按照“商标强市”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重点部门任务清单,每年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商标强市”评价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督查,每年开展工作推进绩效评估和考核。
(四)营造发展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服务企业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创牌等工作,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知名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商标强市”战略顺利实施。
本行动计划自2018年9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湖政办发〔2014〕8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分工
附件1
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跃东
副组长:陆利明(市政府)
许 宏(市市场监管局)
成 员:徐 新(市委宣传部)
曹毅平(市发改委)
周 勇(市经信委)
徐建学(市科技局)
沈连江(市公安局)
张向阳(市财政局)
沈红星(市农业局)
周 军(市商务局)
许建跃(市文广新局)
何继红(市旅发委)
刘克毅(市市场监管局)
杨 伟(市质量技监局)
刘一闻(市金融办)
郑 斌(湖州海关)
喻晓岚(市人行)
朱建忠(吴兴区政府)
沈雪芬(南浔区政府)
陈永明(德清县政府)
王伟新(长兴县政府)
王 捷(安吉县政府)
李 节(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周 燕(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刘克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商标强市”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开展商标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解决商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做好商标培育指导工作,加大对我市知名商标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与相关单位建立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的商标保护机制,开展商标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对湖州市实施“商标强市”战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全市知名商标品牌的宣传力度。
市发改委:负责将“商标强市”战略有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经济体制改革措施中,指导重点行业和重要产业品牌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
市经信委: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加强自主商标注册及品牌创建工作,提升信息化产业商标品牌培育创建能力。
市科技局: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树立商标品牌意识,积极注册自主商标。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市财政局:加强对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持,为“商标强市”战略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
市农业局:引导涉农企业开展商标注册,扶持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大对地理标志商标的宣传和推广,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助农富农作用。
市商务局:引导商业企业树立商标品牌经营理念,配合推进商业企业参与各类商标创建认定活动;引导和支持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开展海外商标维权,推动企业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
市文广新局: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文化种类名称、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申请注册工作,保护我市特色文化资源,加大商标文化的宣传和研究。
市旅发委:引导我市旅游企业结合资源特色、文化内涵,创建自主商标品牌,培育高端旅游品牌,树立特色旅游整体品牌形象;加大对旅游景点及旅游相关产业商标的注册、培育和保护工作力度,帮助、指导旅游产业优秀品牌参与各类商标创建认定活动。
市质量技监局: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和推荐我市知名商标企业争创名牌产品。
市金融办:鼓励各银行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我市知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
湖州海关:负责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商标权实施保护,依法查处进出口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保护商标权方面的联系配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市人行:积极支持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各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商标质押贷款业务。
各县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承担辖区“商标强市”战略各项具体任务;成立实施“商标强市”战略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实施“商标强市”战略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和名标争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