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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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老永等12人记二等功 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8-29 10:34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张老永等1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大爱之心和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湖州”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湖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给予张老永记二等功,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伍万元

张老永男1978年1月4日出生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大水井乡大栗树村

二、给予吴康康等11人各记二等功,并授予“湖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各颁发证书及奖金叁万元

吴康康    1986年11月4日出生  湖州市东湖家园47幢206室

  沈      1988年4月7日出生  湖州市南园一区8幢104室

  费耀平    1986年12月28日出生  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村桥南9号

  俞明华    1982年6月25日出生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曹报村报本桥47号

  沈雷涛    1980年7月26日出生  湖北省京山县曹武镇农贸街14号

  张      1997年1月1日出生  江苏省东海县白塔埠镇前营村8-18号

  胡宏杰    1994年12月26日出生  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城西村抛大坞7号

  吕      1995年3月11日出生  湖州市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双桥村桥北2号

  张傅伟    1986年3月11日出生  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北路16号

  唐雪明    1955年1月8日出生  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塘南村渎东自然村32号

  顾      1972年9月17日出生  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时代新城21幢5单元501室

  希望被记功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平安湖州”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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