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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想在单位附近租个房子,前几天看中一套,签订协议并交了1000元定金。后来朋友介绍了一套离单位更近、租金更便宜的房子,现在不想租之前的房子了,但房东以当初交的是“定金” “订金”并非 为由拒绝退钱,我该怎么办?
党报热线回复:双方签订一些协议时,时常要碰到的“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却有着本质区别。“定金”还是“订金”,哪个退哪个不退,确实困扰了不少人。
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也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是不能要求返还的;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有权要求返还。
正因为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所以要提醒消费者,不要随便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陷入被动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