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阳光政务选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12345阳光政务选登
市民金女士致电党报热线:朋友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发布时间:2019-11-18 09:26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市民金女士致电党报热线:两年前,朋友因资金周转不灵,向我借了20万元。现在他做生意亏了,人也不见了,欠我的钱一直要不回来。请问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太湖公证处党支部书记费桔章。他表示,金女士的请求事项属于纯财产类的民事法律纠纷,我国目前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作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下列事项属于民事或行政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金女士的案件不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应当自己持有关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湖州日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