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有车坐、镇镇有站场、村村有站点……昨天,记者从市公路局获悉,本月,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出台。该标准具体规定了湖州“四好农村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目标和要求,是全国首个四好农村路市级地方标准。
近年来,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广大人民群众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在这个背景下,该项标准的出台为我市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农村公路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我市将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提档升级,全面建设通达通畅的农村公路。”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该项标准的指引下,我市将持续打造一批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品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
接下来,我市将建立健全“以县为主、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通过资金政策保障,路域环境治理,在全市范围实现“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同时,构建起科学高效的养护体系。
该项标准要求,未来,我市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比例需达到93.5%以上。每一条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县道乡道养护巡查频率宜不少于1次/天,村道应不少于1次/周。特别是特殊路段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有关部门应加大巡查频率,保障道路的畅通。
与此同时,县、乡、村道上的标志标线设置率需达到80%、70%和60%以上;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率达95%以上。一般灾害条件下,应急救援应在1.5小时内到达,应急抢通应在24小时内完成。“早在2018年年底,湖州就启动了《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的编制工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正式出台有利于加快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步伐,有利于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整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为全社会提供安全畅通出行保障的服务升级,也是我市加快打造枢纽门户城市的内在要求,符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的精神内涵。
今年以来,我市全力打造具有湖州地域特色的“四好农村路”。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7286.43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0.2%;农村公路密度达每百平方公里125.2公里,构建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连接区县、通达乡村的高效农村公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