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唐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前天下午我把车停在了小区内的车位上,但第二天出门时发现车的侧方有被剐蹭的痕迹,当时就报了案,后来想要调取小区内的监控,但发现小区不少监控都没有安装到位,导致现在一直找不到肇事车辆。那我现在因为监控的问题找不到肇事车辆,我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吗?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采访了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益华。石律师表示,唐先生的车辆停放在自己租用的车位内,车辆剐蹭受损是因第三人的侵权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车辆的损失应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由于小区内监控无法找到将唐先生车辆剐蹭的人员,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这个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如果唐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尽到管理义务,比如按时、定期巡查等,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因为物业公司在管理中存在巡查不到位的情形,则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