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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计划”和“相互保险”有何不同
发布时间:2019-05-08 15:02 字体:【

  近日,市民徐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她说前阵子同学群里发了一则有关互助计划的消息,每人只要出几十元就能获得互助金权益,“我想咨询下,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有什么区别?”

  徐女士说,她同学群里那条互助计划消息的标题是“请领取您的爱心奖励30万元大病互助权益”,点击进入后出现“每人20元即可领取30万元大病互助金权益,并可为本人、爱人、孩子、父母等一并领取”。徐女士表示,缴费金额倒是不高,但加入这个计划是否等于购买大病保险?如果需要赔付,是否能赔足金额?另外,这种平台是否存在“一夜消失”的风险?

  记者立即联系了我市某保险公司,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解释,互助计划是指基于网络互助平台,类似于一个虚拟社区,消费者缴纳费用后就能成为其中一员,成员中如果有人遇到重疾或者意外等困难,社区就会利用其他成员缴纳的费用或向社区成员“众筹”费用的方式,对患病者予以帮助。而相互保险是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但值得一提的是,互助计划并非保险产品,其赔付存在一定风险,这类计划实际上一般都未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也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在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难以实现持续运营。”该工作人员表示互助计划因为没有保险资质,不受政府保险监管,赔付上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对于消费者来说,所缴费用是否能安全,发生事故后是否能及时理赔都是风险。“而相互保险是保险业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由全体投保人共同所有,不存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还是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作人员解释,相互保险的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能够较好地实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并由客户参与管理,从而有效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其次,相互保险核灾定损准确度较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同时,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党报热线提醒消费者,对于一些互助计划来说,鉴于其并非保险产品,消费者要对于后期可能发生无法赔付等经济损失要有所心理准备。而相互保险在我国尚属于创新产品,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去不断完善。所以,消费者应根据自己对保障的需求、经济状况等各个因素综合考虑,分析上述产品的利害与风险,平衡自己的家庭保障计划,再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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