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湖州市《营养健康村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据悉,该标准是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发布的第一个市级地方标准,也是全国首个指导乡村开展营养健康工作的地方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食品供应日益丰富。但由于不健康的饮食观念和生活方式,社会上还存在着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并存的现象。 2017年,国家制定并实施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要求不断推进营养健康科普精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为此,市疾控中心在前期食品营养工作基础上,对全民营养工作模式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于去年5月在德清县洛舍镇砂村村创新启动“营养健康村”试点建设。
这期间,市县级营养专家对村民开展了营养健康状况调查,掌握了相关的基础性数据。在砂村村委的全力协助和支持下,营养健康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健身活动场所得到完善,原本简陋的养老食堂焕然一新;市县级营养专家定期把营养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指导大家合理搭配好一日三餐……村民的营养意识逐步强化,生活方式也逐渐得到改善。
《营养健康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正是在工作人员边调研、边试点,不断斟酌、不断总结中起草完成的。随后通过专家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通过审核并发布。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规范》以基层行政村为落脚点,提出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当地医疗卫生单位为技术支撑的全民营养工作新模式。首次提出“营养健康村”概念,即营养健康的政策机制完善、环境氛围浓厚、科普教育常态、管理服务有效、素养水平较高的行政村。
据悉,《规范》从政策机制、场所设施、营养评估、健康教育、示范建设和健康服务6个方面,对“营养健康村”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和科学的量化指标,为推进基层营养健康科普工作提供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规范》的发布,一方面,开创了营养健康工作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充分调动了基层群众重视营养的自主性,引导他们广泛开展自我健康管理、自我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服务。随着《规范》的实施和推广,将有力推进基层营养健康工作落地,更有利于我市率先实现国民营养计划2030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