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直招士官工作正式启动报名起止时间为6月11日—7月5日18时应征青年可通过全国征兵网、中国民兵公众微信号等渠道进行报名。
男性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未婚,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
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招收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招收士官招收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婚,所学专业与部队需求专业相同,招收时间从每年5、6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现役。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符合招收士官征集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需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参加政治审查。符合招收士官征集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可在生源地(入读高校前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在毕业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在生源地报名应征的,由生源按有关规定组织政审,在毕业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的,无论户口是否转入该校,其政治审查一律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协查。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
2159633-6869-1-军人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