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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钱女士致电党报热线:现在公司很多部门都比较忙,加班就成了家常便饭。我想知道,如果单位要求我们加班,是否需要征得我们的同意?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电话采访了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王律师表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属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剥夺。因此,在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