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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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5 14:09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湖州当前殡葬事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应三个层面要求: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三个聚焦”要求和“三个基”职责,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去年1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民政30”),《意见》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高标准实施生态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文明生态安葬。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示范引领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要求。三是推动我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建设。2017年以来,我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分别被确定为国家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和全省树葬改革试点。

二、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湖州市殡葬管理工作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殡葬综合改革主线,积极做好“两山”理念在殡葬领域的成果转化。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为抓手、坚持规范提升、文化培育、数字赋能等改革措施,推进“青山白化”向“生态绿化”、“传统习俗”向“文明风尚”、“单一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努力打造生态殡葬改革的湖州示范样本,为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添砖加瓦。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节地生态安葬点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61%,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4%。

三、实施意见编制相关情况

《意见》分为总体目标、五大主要任务和四条工作要求等三个部分。具体包括:

(一)总体目标2021年,建成覆盖城乡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主要新农村集聚点建有集中治丧场所,全市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入葬率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实现全市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文明绿色祭祀全覆盖。持续巩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成果,杜绝散埋乱葬行为,基本实现三沿五区”“两路两侧无坟化目标。

(二)五大主要任务:包括具体任务15条:一是健全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二是优化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三是积极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四是强化殡葬领域执法监督,五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创新。

(三)四条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分工,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四是强化督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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