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服务  >  便民服务
哺乳期被狗咬伤可索要除医药费外其他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1-24 09:56 信息来源:中国湖州门户网 字体:【

  市民李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前不久,我推宝宝去外面散步,不幸被路人的狗咬了一口,请问路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因为我打了疫苗,也没办法继续母乳喂养宝宝,可以要求补偿除医药费之外孩子的营养费吗?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电话咨询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淡秋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因为路人管理不当导致自家的狗咬他人,从而造成了李女士被咬伤的损害结果,对方应当向李女士承担侵权责任。为此,李女士有权要求狗主人支付医疗费,即注射狂犬疫苗的费用。若医生明确要求李女士停止哺乳的,那么李女士可以主张停止哺乳后孩子的营养费。除此之外,李女士生育孩子仅有两个多月时间,且正处于哺乳期,现在因接种狂犬疫苗,其身体及抚养孩子均受到一定影响,精神上也受到一定损害,为此,李女士也可向狗主人主张适当精神抚慰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