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优配齐 制度指导 培训充电
“截至目前,乡镇(街道、园区)纪委共立案104件104人,结案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人……”日前,长兴县纪委县监委亮晒了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长兴县纪委县监委持续深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从选优配齐、制度指导、培训充电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履职尽责能力,稳步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每个乡镇至少配备3名专职干部要求,全县16个乡镇(街道、园区)已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45名。”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主任魏荣军介绍,为规范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立和人员配备,制定出台《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延伸了乡镇(街道)的监督“触角”。目前,全县共设立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259个,配备镇、村两级监察信息员1866名。
在高质量配齐配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的基础上,针对乡镇纪委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委按照务实管用、便于操作、兼顾长远原则,制定《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清单》,列出涵盖日常监督、专项治理、审查调查、自身建设等内容的40余项工作任务;出台《长兴县监察工作联络员履职清单》,明确7大“工作清单”和43项“责任清单”,督促乡镇纪委在监察监督中“跟上拍子”“打准板子”,真正成为纪检监察监督的“前线力量”。
除此之外,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度则是县纪委县监委锤炼乡镇监督力量的又一“法宝”。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利用 “清廉长兴”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 “长兴清风”纪检监察干部讲坛等平台,累计组织各类学习30余次。定期开展挂职锻炼、以案代训,选派1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审查调查和信访办理,全面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
“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战练兵,让我们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升了业务技能,监督执纪的底气更足、腰杆更硬,工作积极性也更高了。”煤山镇纪委书记杨兵云对此感触颇深。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16个乡镇(街道、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均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与去年同期相比,自办案件增长200%,运用“第一种形态”增长42.5%。(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