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佘国勤任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兼),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建根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蒋晓霞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肖争妍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盛新莲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俊杰任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永平任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褚连荣的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兼)职务;
免去陆利明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潘帆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劳敏敏、沈国民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