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马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因为在之前的工作中,劳动与收入不成正比,所以我又找了份新工作。上个月,我向现在的单位提出离职后,他们一直拖着不给办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十五天内,单位应当为马先生办理离职手续。马先生作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是马先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提前一个月告知解除;三是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等),马先生告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