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星在调研《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起草工作时强调
以高质量立法规范促进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文星专题调研《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起草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喻运鑫参加。
座谈会上,市委政法委汇报了《条例》起草有关情况。相关部门围绕《条例》草案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夏文星充分肯定了前期《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起草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和湖州重要讲话精神的职责使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湖州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排头兵的内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提高站位、拉高标杆、强化职责,持续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就做好下一步《条例》起草工作,夏文星强调,必须充分体现《条例》的合法性、科学性、全面性、特色性。要紧紧把握立法目的和立法导向,按照系统观念,广泛征求意见、民主科学立法,使《条例》充分体现湖州特色、回应群众关切。要围绕矛盾纠纷产生、化解的全过程,把研判、预防、排查、化解、处置等各环节和受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复议等全流程纳入《条例》,形成有法可依的闭环管理。要进一步明确矛盾纠纷的范围概念和责任体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统一,使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皆有法可循。各起草部门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依法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确保立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让市委放心、人民满意。(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