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贤龙在赴市建设局调研时强调
抓好省条例宣传贯彻
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前列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带队赴市建设局,就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迅速兴起宣传贯彻热潮,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在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后,孙贤龙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建设局、市分类办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上下坚持“两定四分法”,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断完善;持续开展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细化监督考核,垃圾处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率先实现“两零两全一负”,为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孙贤龙指出,日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浙江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确保宣贯有声音、有声势、有实效。
孙贤龙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站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治国理政的基础工作的高度、推进文明建设重要进程的高度和生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条例》要求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市,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标升级、再上新台阶。要着力在依法规范、强化责任、数字化治理、基层党建引领、深化监督落实和形成特色经验上狠下功夫,落细落实《条例》任务要求。要在总结推广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认清短板、梳理弱项,层层压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推动群众文明习惯养成,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