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州资讯  >  本地信息
我市出台新政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19 08:56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加快从制造向质造转变

我市出台新政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全市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0000张以上,体系认证达到15000张,检验机构达到200家以上,通过合格评定国家实验室认可100家以上,产值突破30亿元,实现我市认证机构零突破。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在质量水平提高、标准体系建设、优质品牌创建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效。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是打造“重要窗口”湖州标杆、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持续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同时也为我市率先打造“无差别城乡”、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支撑。

  “我市将以此次出台的新政为载体,进一步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国际通行作用,不断深化质量认证国际互认,并且全面升级企业质量管理,让其主要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湖州品牌。”该负责人说。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通过提升绿色发展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重点行业检验检测服务、增强社会民生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服务科技创新技术水平,让质量认证整体水平再提升;

  通过持续推动先进制造业质量认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质量认证、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质量认证、创新政府治理体系质量认证、全面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让质量认证创新发展再向前;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健全准入机制、加快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升级、健全质量认证采信机制,让质量认证营商环境再优化;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建设诚信体系,让质量认证市场秩序再规范。

  在加强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将深化绿色产品认证,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多获得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同时,完善质量认证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在招标采购、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对获得质量认证的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的采信。

  为保障工作推进,我市将加强考核评价。据了解,实施意见自下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奖补的相关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三县参照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