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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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姚明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09:26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明星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朱丽华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茆毅任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朱金龙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费百田任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俞根荣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调研员;

  张海明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梅根华的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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