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明星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朱丽华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茆毅任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朱金龙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费百田任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俞根荣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调研员;
张海明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梅根华的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