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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
发布时间:2021-02-12 21:07 字体:【

  规范佩戴口罩

  1.以下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等。

  (3)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机构的外来人员。

  (4)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火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7)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8)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2.以下情形建议佩戴口罩: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在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在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3.以下情形可不佩戴口罩:

  (1)居家。

  (2)在户外、公园、夜间市集活动,且与他人能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

  (3)骑车、自驾车。

  (4)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工作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

  4.其他情形:

  (1)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2)一般情况下,3岁及以下婴幼儿不佩戴口罩。

  做好其他个人防护措施

  1.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手消毒液,在上下班(学)途中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尽量缩短排队和购物时间。尽量使用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现场购票或者取票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湿巾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4.前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酒店、宾馆、影剧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期。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环境卫生整洁的公共服务场所。在公共场所优先使用扶梯;若乘坐厢式电梯,应分散乘梯,与他人保持距离。

  5.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手直接触碰冷冻食品及其包装。购买冷冻食品回家后,对冷冻食品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

  6.进入餐厅、酒店、宾馆等场所后,及时开窗通风,对公共接触物体表面等先用消毒湿纸巾消毒,并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提倡分餐制、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

  7.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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