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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还是值班?春节假期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1-02-19 14:45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律师: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


  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年已成为不少人的共识,小刘就是如此。

  小刘来自河南,五年前来到织里工作,原本每到过年前小刘都会回家看看父母,但今年小刘选择和妻子一同留湖过年。

  小刘所在的工厂假期从2月6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虽然假期不短,但老板也鼓励员工留在湖州,为此还特意为这些留湖员工准备了新年大礼包。小刘想着过年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向老板申请春节期间留在厂里上班,以后或许还能调休,又能赚一份收入。

  想到再过十多天就要发工资了,小刘有些疑问,放假期间工作到底是算值班还是加班呢?为此小刘找到本报“法律帮帮团”栏目向律师求助,同时咨询假期的工资是否应加倍?

  律师解读:

  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

  林淡秋律师

  首先,值班与加班有什么区别?虽然都是由用人单位安排对标准工作时间的延长,但两者在工作内容方面有很大区别。

  值班,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一般不安排生产和经营性质的工作。值班不是法律概念,劳动法对此也没有规定,值班费的有无及多少需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先约定或参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从事本职工作。加班及加班费的支付,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所以到底是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岗位上从事具有生产或经营的工作。因此小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区分是值班还是加班。

  那春节期间,加班费该怎么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春节期间,2月12日、13日、14日(即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小刘上班则必须支付三倍工资,不得以补休代替加班费。2月11日(除夕)、2月15日、2月16日、2月17日是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小刘上班,则可选择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小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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