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张女士于2020年3月25日在安吉某淘宝店铺购买了一个凳子,收到货之后发现凳子有破洞,找商家反映问题了却没得到处理,便在网络上给这家店发了差评。谁知隔天就收到了商家发来的短信,“请求”张女士删除差评,张女士不予理会。当天下午,工作中的张女士手机短信铃声便没停过,商家给张女士发了一下午的短信,张女士实在受不了,电话联系商家更改了差评,“夺命连环call”这才停止“攻击”,越想越气的张女士便拨打了投诉电话。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收到该投诉后,立即联系了这家网店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顾客的一个差评对我们的影响很大。”但承诺会处理好顾客的售后问题,今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张女士,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向网店所在的平台投诉,要求平台核实处理。
【案例评析】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因对网上经营者作出负面评价而遭受其骚扰或者威胁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查证核实后,应当按照平台管理制度采取措施,对该网上经营者作出信用降级、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或者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
【消费警示】
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时要“货比三家”,选择信用高、服务好的商家进行消费,消费时需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投诉举报时可留用。经营者一定要树立诚实信用意识,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必须履行服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