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全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长兴县应急管理局日前开展全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该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在地统计”原则,细化责任清单,高效协调推进。同时,建立普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查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和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任务落实。优先选择在水利、气象等领域具有专业资质且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技术单位参与普查工作,率先在全市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由专班负责全县普查技术指导、质量核查等工作,有效做好各项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的技术支撑,确保普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