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1-04338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为有效做到防范非法集资打早打小,靠前处置,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吴兴区六管齐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一是化解企业风险,争当帮扶企业“主力军”。继续加大对重点上市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充分调动纾困成员单位合力和充分用足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区纾困资金仍持续帮扶,目前民间借贷已按计划完成55%的本金纾困,下一步仍按照每个月5%的进度帮扶。落实民营企业“两链”风险三张清单机制。继续发挥吴兴区绿色金融纠纷调解作用,建机制、定队伍,谋长效,积极妥善处置企业“两链”风险,优化全区金融生态环境。截至目前,通过绿贷通成功调解和司法确认25件,标的1846.9万元。吴兴区19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18亿元,不良率0.33%,低于全市平均0.16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专项行动方案,赢得精准研判“先手棋”。做好吴兴区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吴兴区防范化解私募行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结合文章,重点现场检查一批,面上甄别排除一批,持续跟踪清退一批。前期排定的5家在中基协备案的私募机构已完成自查表,管理基金规模24185万元。同时对国资平台参与的基金项目,作为重点跟踪对象,定期研判。加大对伪私募机构的查处力度,按要求注销或调整经营范围。已将443家类金融机构名单由属地各乡镇完成排摸,按要将于本周完成所有排查,并梳理归档。
三是协同部门联动处置,打好金融稳定“主动仗”。紧盯中新房项目兑付进展,压实主体责任,积极与投资者代表沟通,目前已完成意向型签约,近期将由温金中心作为主体与投资者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本金垫付。继续紧盯中海微银、潜丰控股、台州两口两路等出险项目的处置进展,加大与公安经侦的协同配合,引导本地投资者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并加强信息沟通。同时继续保持与北京东城区金融办、深圳福田区金融办、台州椒江、杭州桐庐金融办的联系,加快处置和兑付。
四是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念好地方金融“引育经”。组织小贷、典当、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对行业监管条例指引的学习,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制作地方金融行业指引合集,并分发给各个乡镇。各个乡镇将协助做好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鼓励国资平台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务,积极争取小贷和融资担保等金融牌照。同时打通信息壁垒,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加入全市非现场线上监管平台,按要求定期上报数据,加强非现场监管的频率。已争取到浙北金融中心培育期2年政策,加大政策支持,筑巢引凤,与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形成互补之势。
五是严控类金融领域风险,打造风险管控“防火墙”。对政信类线下门店实行定期检查机制,坚决杜绝市外政信产品的发售。吴兴民融,已约谈,要求其每期发布前和结束后报送相关资料,不得做区外政信类产品和区内民营企业融资产品,并控制增量。同时已完成对其他5家政信类门店的约谈和收到对方的承诺书,存续产品63个,涉及金额6亿元,涉及人数2463人,要求其于2个月内迁出湖州市域外或注销公司,同时不能新增业务,并做好投资者的解释工作,待存量清零后,关闭线下门店。对申请新注册和变更的类金融机构,继续严格执行联合审批制度。乡镇继续加大对380名专职网格员风险排查工作,每月对重点区域排查一次。今年对类金融领域问题机构联合检查12次,出动46人次,核查9家,清退9家,退非法所得1520余万元,网格员上报线索并核实情况6条。
六是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学习,抓好统筹落实“大宣讲”。组织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各乡镇、街道联合开展扫黑除恶暨协同治理民间借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特别是新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启动制作宣传视频和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如进社区、村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和通过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等,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各乡镇街道加大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电话2289862的宣传。二季度将作为全年宣传重点季将完成主要宣传任务。季度考核根据各乡镇宣传情况和线索上报作为重点佐证内容之一进行打分排名。2020年飞英街道平安考核排第一,关键因素就在于线索上报排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