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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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处置上市公司被恶意做空事件中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5-17 09:04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在处置上市公司被恶意做空事件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广大干部团结一心、拼搏奉献,涌现出一批作风优良、勇于担当、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市金融办等2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长兴县金融办记集体嘉奖、周文等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何飞龙等7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具体名单如下:

  一、集体三等功(2个)

  市金融办、市安全局

  二、集体嘉奖(1个)

  长兴县金融办

  三、个人三等功(2名)

  市城市集团一级资深经理

(原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蒋隆勇   市安全局二支队支队长

  四、个人嘉奖(7名)

  何飞龙   市委办秘书一处处长

  钦     市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苑峰   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

  吕     市金融办综合处副处长

  朱     市安全局一支队副支队长

  韦     市安全局三支队四级调查员

  朱为兵   长兴县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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