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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首个港口码头船舶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1-05-21 11:55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得怎么样,不仅关系着航道环境,也体现出码头的管理水平。记者昨从市垃圾分类办了解到,《德清县港口码头船舶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成为全市首个面向港口、码头、船舶行业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促进码头行业安全、环保、卫生的生产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

  记者看到,《办法》总共分为十条,对港口码头船舶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垃圾分类标语及指示牌设置、码头整洁工作、垃圾转运处理、垃圾扫码投放、留档备查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

  “根据《办法》,我们在码头入口处悬挂宣传标语,在码头前沿设置了蓝色可回收、绿色易腐、红色有害和灰色其他4个240L标准垃圾桶并附带垃圾棚,同时配备了一名专职管理员,确保垃圾精准分类投放。”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码头总共有3个泊位,该公司企管安环部经理闻文忠告诉记者,自《办法》出台以来,公司对照标准对码头垃圾分类设施和分类标语进行了规范。“现在船员看到醒目的标语和投放设施后,都会更加自觉地分类投放垃圾。”

  “德清县境内目前有船舶码头近90个,在码头停靠的船舶众多且都来自五湖四海,许多外来船员对湖州本地的垃圾分类标准并不了解,因此在靠岸投放垃圾时,常常会出现混投的情况,这对码头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德清县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将责任进一步落实到码头管理负责人,对船员做好垃圾分类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记者看到,《办法》还规定,靠港船舶在装卸作业前需先扫码投放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协助船员使用“船E行”扫码投放,确保生活垃圾精准投放,生活污水计量接收。同时,对无垃圾、污水存量靠港作业的船舶,将告知使用“船E行”零排放选项, 做到船舶靠港和垃圾上岸同步。

  德清县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检查,根据《办法》要求,对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码头,一经发现,第一次将予以警告,第二次将责令停业整改,码头负责人须参加1-3天相关知识的学习,第三次移交至综合执法局。以上结果均将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和镇(街道)五水共治考核,并与港口经营许可延续、变更等事项办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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