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法院引入金融保险反担保机制
发布时间:2021-05-24 09:43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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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财产保全工作机制,日前,长兴法院与相关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在财产保全“反担保”中引入金融保险担保方式。被保全人向法院申请变更保全标的物或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向法院指定的银行申请为其提供“反担保”。 该项合作机制明确,金融机构根据被保全人申请向长兴法院出具的独立保函,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函担保的金额与财产保全裁定金额一致。确保申请人实现债权不受影响,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保全人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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