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8年以来,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委先后部署的“攻坚年”行动、“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主题教育行动、“六清”和“十大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正确斗争方向,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强化部署抓推进,强力攻坚促成效,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全面好转、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拼搏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继续激励全市上下努力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市纪委(市监委)等1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市委组织部等18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市委办公室等35个单位记集体嘉奖;给予沈璋等1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郑志亮等4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沈镇华等57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集体二等功(13个)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吴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德清县委政法委、长兴县委政法委、长兴县公安局、安吉县公安局、南太湖新区法院
二、集体三等功(18个)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现代农业技术学校、吴兴区纪委(区监委)、吴兴区检察院、南浔区委政法委、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德清县公安局、德清县纪委(县监委)、长兴县法院、长兴县检察院、安吉县法院、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康山派出所
三、集体嘉奖(35个)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办信处、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处、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市水利局、市渔业渔政管理站、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市政务办、市税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武警湖州支队机动中队、吴兴区委组织部、吴兴区委政法委、织里公安分局、吴兴区织里镇、南浔区法院、南浔区检察院、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德清县委组织部、德清县法院、德清县检察院、德清县司法局、长兴县纪委(县监委)、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委宣传部、长兴县司法局、安吉县委组织部、安吉县委宣传部、安吉县委政法委、南太湖新区政法委、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
四、个人二等功(14名)
沈 璋 吴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何文彬 南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陆小明 德清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所长
何志强 长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沈雪 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研判室教导员
徐 珏 长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卢 洁 安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黄 钢 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民警
胡博文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科长
级纪检监察员
谢占强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社科院院长
郑雪峰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
孙 晟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周民龙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
李玉文 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五、个人三等功(40名)
郑志亮 吴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石春伟 吴兴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张 燕 吴兴区法院刑庭庭长
单永杰 南浔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徐小明 南浔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四级法官助理
沈振华 南浔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方海明 德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学华 德清县委政法委基层治理指导室副主任
詹玲玲 德清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高福良 长兴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丁正新 长兴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教导员
陈振华 长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傅 强 安吉县纪委(县监委)委员
李亚非 安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陈斌华 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党工委书记
姚 伟 南太湖新区政法委综合科科长
陆卫良 市委副秘书长
汪 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
徐 晟 市政府办公室二处处长
陈 俊 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办公室副主任
朱剑民 市纪委(市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
邹冬辉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市委两新工委专职
副书记、组织处处长
徐 良 市委宣传部文艺与出版处处长
毕仲开 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干部
陆吉飞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建丽 市信访局督查处处长
杨缘缘 市教育局校安处干部
钟辰天 市公安局环侦支队食药大队副大队长
杨宇罡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程福如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查办公室主任
刘莉新 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
陈 谊 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邱志伟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执法指导和安全科副科长
宋慧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胡华成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 伟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科科长
朱舟帆 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处副处长
冯新林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谢科可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六、个人嘉奖(57名)
沈镇华 吴兴区八里店镇党委副书记
范丽华 吴兴区爱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郭 舒 吴兴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副主任
黄 超 吴兴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陈 佳 吴兴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区委依
法治区办秘书科科长
陈金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毕 琳 南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胡元勇 南浔区司法局律工科科长
沈国泉 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孙 晖 南浔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宏明 南浔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杨事成 南浔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吴素隆 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茆 毅 德清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周 瑞 德清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梁建红 德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夏辰雪 德清县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世鹏 德清县综合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
杜 剑 德清县政务办交易监管科副科长
周卫凌 长兴县委办公室主任
潘轶华 长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正乾 长兴县法院刑庭副庭长
任 鲲 长兴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数字财政管理中心主任
吴金金 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四大队副大队长
曹国琪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 悦 安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孙 菁 安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邹 源 安吉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分队长
姚 佩 安吉县综合执法局综合督查科副科长
王 峰 南太湖新区纪工委副科长级纪检监察员
姚 星 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凌 晨 市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干部
田家欢 市政府办公室一处副处长
朱振亚 市纪委(市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四级主任科员
鲁逸帆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俞旭东 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沈利益 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
张方俊 市信访局接访处处长
肖家青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史东升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
董 炯 市公安局技侦支队行动侦查组组长
冯晓峰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潘梦婷 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树林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管理科科长
林 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段致刚 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干部
沈艳萍 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科员
李永博 市水利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许新良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杨 晨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科一级科员
高 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 锋 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处处长
刘 淼 市公共资源监管中心副主任
史建强 市税务局稽查局一级主办
顾翔斐 市人行办事员
邵 丰 市银保监局办公室主任
褚海兴 武警湖州支队副支队长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鼓足士气、振奋精神,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好的作风,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排头兵,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