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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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在全国首创“单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
发布时间:2021-07-16 09:40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农民建房也享“按揭”贷款

       

  7月14日,德清县莫干山镇后坞村村民邵文娜拿到了全国首批“单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授信。

  依法取得宅基地还未建房,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享受比常规贷款利率下浮20%,这是德清县当天出台的“单一”宅基地使用权可进行抵押的“宅小贷”政策。本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12户农户及业主代表拿到了德清农商银行、湖商村镇银行共计750万元授信,包括邵文娜在内的3户通过“单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获得授信90万元。

  “这就相当于乡村版的按揭建房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杨名介绍,作为全国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德清县近年来积极承接、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放大改革红利,这是该县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下,健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后启动的新一批抵押贷款。

  以前宅基地由于权能不完整、流通不充分一直抵押不畅,导致有些农民缺少融资途径。如何让农民愿意贷、银行敢放贷?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德清先后于2013年、2018年在全国创新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抵押贷款。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副班长陈玉杰告诉记者,近日出台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中,允许农民与已流转经营民宿等业务的工商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流转、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他说,此次德清农商银行将专项提供20亿元的贷款额度支持该项改革。

  “‘单一’宅基地使用权可抵押,这样的‘裸地抵押’属于‘破法’改革。”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吴昭军认为,这既保障了农民有资金建房,有利于真正实现农民户有所居,也发挥了宅基地的财产价值,实现了农民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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