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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29 16:56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7月28日0—24时,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7月28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


疫情防控提示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扩散,云南省瑞丽市和陇川县、江苏省南京市和宿迁市、四川省绵阳市和成都市、辽宁沈阳市等地出现局部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复杂严峻,仍不可松懈。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遵守一米线;18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要按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近期非必要请勿出国(境),非必要请勿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一)高风险地区(2个)


  1.云南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

  2.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全域


  (二)中风险地区(35个)


  1.云南省(2个)


  陇川县章凤镇迭撒村拉影村民小组

  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委会雷允村民小组


  2.江苏省(28个)


  (1)南京市


  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张巷自然村、庄上自然村、新风苑,尚桥社区焦东自然村,钱家村钱家自然村,秣陵街道殷巷社区龙湖文馨苑小区,青源社区翠屏湾花园城,横溪街道许呈社区小呈自然村,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天琪福苑,岔路社区绿城深蓝小区,麒麟街道麒麟门社区麒西路95号;

  玄武区孝陵卫街道胜利村100号;

  秦淮区瑞金路街道标营4号26栋、27栋、28栋、29栋、30栋,秦淮区中华门街道晨光新苑16栋;

  建邺区南苑街道所街26号、吉庆家园小区,莫愁湖街道凤栖苑;

  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大桥南路10号,中央门街道工人新村小区;

  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凤翔花园4期、凤翔新城1期;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和燕花苑12幢;

  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永阳街道万科城香樟苑、宏力花苑,柘塘街道湖滨新寓;

  高淳区桠溪街道省道239与桠定路交叉路口芜太建材店所在建筑范围。


  (2)宿迁市


  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中华商城小区。


  3.四川省(4个)


  (1)绵阳市


  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


  (2)成都市


  青羊区光华街道优品道曦岸

  高新区石羊街道都城雅颂居


  (3)宜宾市


  南溪区南溪街道江景郦城小区1栋。


  4.辽宁省(1个)


  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


  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一)云南省德宏州、江苏省南京市和宿迁市、四川省绵阳市和成都市、辽宁省沈阳市人员应暂缓来湖返湖;如仍来湖返湖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分别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上述中高风险地区(南京市江宁区以全域管控)来湖返湖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云南省瑞丽市、陇川县和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永阳街道、柘塘街道、高淳区桠溪街道、建邺区南苑街道、莫愁湖街道、秦淮区瑞金路街道、中华门街道、玄武区孝陵卫街道、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鼓楼区挹江门街道、中央门街道、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来湖返湖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江苏省南京市除江宁区、溧水区石湫街道、永阳街道、柘塘街道、高淳区桠溪街道、建邺区南苑街道、莫愁湖街道、秦淮区瑞金路街道、中华门街道、玄武区孝陵卫街道、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鼓楼区挹江门街道、中央门街道、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以外的来湖返湖人员,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成都市青羊区和高新区、宜宾市南溪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除中风险区以外的来湖返湖人员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即到达目的地须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第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对7月10日起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发或经停的来湖返湖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对2021年7月17日以来具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来湖返湖人员进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追踪当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来湖返湖的入境人员实施“14+7+7”的健康管理措施,即在第一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解除隔离条件来湖返湖的,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加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在省内解除隔离并来湖返湖的,严格落实隔离点至入境人员家中的闭环转送;对在省外解除隔离并来湖返湖的,严格落实省内交通站点至入境人员家中的闭环转送。入境人员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后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应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结束健康管理。


  备注:1.对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赋“健康码”黄码,要求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入境人员,可在当地指定的适宜场所实施健康观察。在居家健康观察开始的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观察期间核酸检测阳性者按规定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对7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可解除居家健康观察。


  2.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赋“健康码”绿码,但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参加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常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表现患者。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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